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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调查与人类学研究】查荣林 | 从田野到文本:寻找微信日常“共通的意义空间”

发布人:查荣林 田野拾语   信息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2-11-17 15:17:52

[摘要]凭借自媒体技术而深度卷入日常生活的微信媒介不断解构传统的社会关系并重组交流路径,成为媒介化生存的重要范式。对“微信日常”的“田野反思”表明,微信民族志研究应注重“人即媒介”的主体定位、“媒介镜像”的科学审视以及“伦理视域”的价值重塑,以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诠释微生活叙事的“共通”意义。


[关键词]微信民族志;微生活;微信田野;微信化生存

[作者简介]查荣林,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师。

原文载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自媒体环境下民族志的实践场景和书写方式正发生深刻转型,主要表现为民族志的田野场域得以拓宽、知识生产边界有所延展。随着微信日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由此建构了自媒体时代的微生活场景,人们的沟通方式、交流习惯、意义理解无不涵摄其中。如若忽视知识生产与文化实践的现实语境,那么任何试图一劳永逸的人类学书写方式都是苍白乏力的,更不用说人类观察、理解自身和周遭的能力正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增强。


客观而言,微信民族志作为一种新的书写范式,在田野调查取径、表达方式、意义互通等方面都面临着新的生存诘问。面对新的周围性和空间性,研究者需要不断探寻和回应微信民族志书写实践的可能性,即就其本身而言,微信民族志究竟是技术催生的偶然产物还是抵达知识彼岸的必要媒介? 


一、“希望的田野”:微信民族志所建构的“日常”


(一)田野此岸:民族志空间的延伸

民族志是由英国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等人提出的一种研究范式,即以特定群体为研究坐标,拓展至对其行为方式及文化模式的整体性建构。民族志在人类学传统下开展,它为一种文化的物质存在和意义系统提供全面描述,并且描绘文化成员如何获得、维持和改变他们的身份。从来源上看,“民族志”一词是舶来品,也有“文化志”“人种志”“田野志”等不同译法。在媒介化和全球化背景下,也有学者提出“全球媒介志”(medigraphies)的研究方法,以表达媒介和传播在其中所扮演的关键性角色。从构词上看,“ethnography”由“ethno”和“graphy”两部分组成。其中,“ethno”为词根,源自希腊语中的“ethnos”,意为“种族”,相当于英文中的“race”(人种、种族)、“people”(民族)或“culture”(文化)。“graphy”作为一个组合语素,最早来自希腊语“graphein”,后演变为“graphia”,意指“写、描述”,相当于英文中的“to write”。显然,较之着眼于记述地方情况的“地方志”(local chronicles),“民族志”侧重于对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描述。


民族志的产生及发展是历史的、多向度的,其间伴随着社会人类学研究对时代的质询及其总体性回应。历史如果不被我们看成是轶事或年表的堆积的话,那么它就能推动我们对现在所深信不疑的科学形象的认知发生一个决定性的转变。就田野工作的范围而言,从最初对小型农村社会的局部研究到对城市环境的延伸拓展,民族志的应用范围和场景被不断拓宽。传统民族志所关照的对象集中于异域群体及其文化,例如英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埃文斯-普理查德(E.E. Evans-Pritchard)曾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对尼罗特人群的一支——努尔人进行文化考察,其内容涉及对异域人群生活方式和政治系统等诸多方面的实践观察和思考。今天,民族志研究方法被广泛应用于人类学、民族学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其研究对象也从传统的“部落”“民族”“族群”扩展为当代社会更广范畴中的各类人群。


随着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民族志研究范畴逐步转向网络社会形态下的虚拟空间(virtual space),衍生出网络民族志的各种形态。与传统民族志一样,网络民族志主要的优势之一在于它的自然主义技术。网络民族志将传统民族志的田野向度和参照坐标转至网络空间,因此也被称为“虚拟民族志”“赛博民族志”“在线民族志”“数字民族志”等。网络民族志较之传统民族志,其最重要的差异在于“田野”取径上,即“田野”的物理边界被淡化并让位于非固化的组织形态。进而观之,这并非表明网络民族志舍弃了传统田野而完全转向网络空间,而是意味着在线环境成为田野工作的常态。事实上,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是密不可分的,尽管网民的活动要借助虚拟表达平台,但网络民族志研究的最终指向仍需要回归日常。


在媒介化社会(mediated society)背景下,社会生活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文化、媒介技术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微信民族志是伴随社交媒体技术快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微信民族志就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网络现实空间或微信社群的田野工作的文本及参与观察记录, 也指扎根于“微信田野”并对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微生活现象开展研究。


微信作为“微生活”互动的场域和载体,创造了不同于线下空间的非直接接触式的特殊情境,对文化与社会产生着深刻影响。微信作为一个虚拟互动的交流平台,从文化意义上而言,它使得受到现代性生活方式的影响而日益分散开来的个体重新凝聚起来。群体的微信化生存始于微信对日常生活的表征,并由微信引导,建构新的生存环境和组织形态。微信结群在现代社会中——就在像城市里的各种馆站地理场所,碎片化地呈现了现实空间结群中的不同功能——把以前通过空间结群方式聚居的群体分散在各种各样的虚拟社群中。基于地缘、血缘、趣缘、业缘而成的微信社群在媒介逻辑主导之下产生了更为复杂和多变的行动路径。微信民族志作为网络民族志的一种重要方式,其主要研究对象是群体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中的行为及活动,围绕其展开的发朋友圈、点赞、抢红包、群聊等现象已成为学界关注的“日常生活”现象之一。微信民族志作为一种便捷灵活的研究方法,需要研究者深度“卷入”研究对象的微生活情景中,切身体验和观察研究对象在微信化生存中的惯例、文化和行为。


(二)田野彼岸:“微信日常”的演绎

微信与民族志这一人类学的质性研究方法相遇所形成的微信民族志,为网络社会田野空间的延展开辟了新的实践场域。凭借新媒体技术,微信化生存成为个体突破原有社会关系网络而存在和表达的新颖实践方式。以微信技术为观测点,我们或许看到的是许多因携带着微信这一“体外器官”而更加自由、更易嵌入社会结构的个体。这些个体的“微生活”彼此关联构成“微信日常”的组成部分,塑造微信民族志所关照对象独特文化内涵的意义本源。随着自媒体技术的发展,微信所建构的“微信日常”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人们的社交、生活、工作和学习深嵌其中。“微信日常”源于日常生活,是对日常生活的媒介投影和空间延伸。微信民族志研究聚焦于微生活中的人际互动、情感表达和话语结构,为网络社会的情景分析提供了集体记忆或生活史记录的媒介载体。微信民族志的价值体现于其对“微信日常”的田野观察与独特理解,使传统社会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得到有益延展和赓续。


微信民族志这种极富后现代性的人类学田野作业方式的出现,使得人们所处的微生活时代在个体化和社会化维度之间又新添了一种人类主体记忆的书写范式。从哲学解释学视角看,基于共同微生活体验的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视域关联 ,构成“微信日常”自我言说的叙事本真——与其说研究者将研究视域转向“微信日常”,不如说每一个微信化生存的个体皆可为“微信日常”的体验者、观察者、记录者和创造者。就这个意义而言,民族志中的微信媒介改变了个体审视自身和周遭的方式,使得个体可以突破地域藩篱和空间限制,在彼岸世界中再度反思和理解自身以及社会图景。


二、“诗意的书写”:微信民族志的场景、叙事及文本


(一)场景:“田野”的在线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约书亚·梅罗维茨(Joshua Meyrowitz)认为,“场景”(situation)因为媒介的作用而获得了突破地理空间限制的意义。在微生活中,“场景即生活”——超越地理边界束缚的移动化“场景”取代了固定式“在场”并成为田野工作的主要指涉。传统民族志研究较为依赖“在场”(presence)作业,即研究者需要涉入日常生活的具体情景,“具身”接触特定人群,以获得感知的直接经验,以此作为可靠性和合理性的基础。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以缔造“虚拟身份”的方式实现了大众在网上的“数字化生存”,并实现了实体空间的肉身在场与虚拟的在场方式的相互混杂、交织以至于融合。“微信日常”的田野特性表现为时空位移(space-time displacement)在参与式观察中的前置地位大大降低,与此相对的是自媒体技术建构了新的虚拟场景,推动了田野的“泛在化”(Ubiquitous),亦可言“田野无处不在”。在传统人类学之后,微信民族志打开了面向网络之维的场景空间和实践方式,身体从“在场”转向“在线”并重新找回网络人类学的“摇椅”之位。


微信民族志的场景化重构之义在于从更为宽泛的场域考察主体心理文化机制生成的延展性。微信这一媒介所塑造的技术场景和叙事体系带来了社群交往空间与互动机制的改变,内嵌于其中的主体由此获得更为宽泛的话语表达空间。较之传统转瞬即逝的田野经历,微生活场景并非日常生活的简单映射,而是具有延续之意的空间转向——微生活无处不在且更具场景的延展性。微信民族志书写实践已经转变为一门后现代意义上的诗学和政治学。场景在“连接”意义上成为面向田野的“窗口”,由此拓展日常生活的生态空间和行为意义。在连接机制上,微信平台的最大功能在于信息能够突破时空的限制,建立普遍性层面的联通环境和互动过程,研究者由此摆脱传统田野边界的限定而更具选择的自主性。借由新媒体技术所建构的“微信日常”,研究者可进入特定群体的生活脉络和文化情境中,透视其数字化生活的实践意义。


(二)叙事:“日常”的析解

微生活在文化层面可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叙事活动,它既带有一定的叙事功能而又需要研究者对微文化进行描述和诠释。微生活表征着一种基于赛博空间(Cyberspace)共同生活体验的集体文化和展演方式。毋庸讳言,微生活不仅需要叙事,而且有赖于以整体的视角审视并不断呈现微生活的表征形式并对其加以析解,进而延展微生活的类型学意义。微信所建构的微生活场景兼具复杂性和多元性,因而需要研究者的具体体验和独特理解。研究者可以通过体验式融入,参与并理解“微信日常”的生活情景,进而追求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所言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以获得关于某一群体或文化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人存在于其中的社会世界是非常复杂而又充满意义的,而且意义的解释是地方的、多元的,必须通过研究者的主动参与才能被理解。自不待言,建立于信任之维的参与观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是“微信日常”诠释的主要调查方法与技术。在“微信日常”的情景表达中,叙事并不拘囿于场景现实所框定的边界,亦非限定于媒介载体所构成的特有空间,其价值存续于经历微生活浸染而自然获得的真实体验。微生活境遇所建构的“媒介景观”是网络空间日常互动的有益方式,由此催生微生活场景转译的原生动力。


微信文化作为文化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扇面,是构成微生活重要的意义之源。微信民族志既离不开田野洞察力,又有赖于田野想象力。“微信田野”的素材是多方面的。除了文字或书面的资料,研究者还可随时搜集各种文化仪式和个人生活史的材料,如照片、族谱、图腾、装饰物、日记、信件等,一切带有意义——不论是传播意义还是文化意义——的事物都可以被搜集起来。由此观之,研究者不仅需要关注研究对象的微信使用行为,还需要深入挖掘与之相关联或其派生的其他行为和表现,以获得关于生命景观的整体性认知。


(三)文本:“共有”的意义

微生活作为一种话语形式,在文本层面表现为特定的语境结构和生产策略。文本作为微信民族志的重要构成成分,并非简单描摹或记录,无论以何种话语形式或转写形态呈现,都旨在关注特定意义的生成和互动过程。源于“微信日常”的文本建构建立于“微生活”之基,是对高度情景化日常的意义汲取与探索阐释。其间,研究者与研究情景交互融合、相互建构,进而完成互动交谈和话语表达。文本是对生活世界意义的建构,它可视为对生活世界的初步解读。在整体论视角下,文本的实践指向不是化约主义的还原论,亦不是部分优先的原子主义,而是对现实生活复杂性的总体诠释。“微信日常”在类型层面带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在文化意义上,微信民族志中的个体不是孤立的、分离的,而是组成更广泛意义上的文化共同体,带有一定的时代印记和群体特性。微信民族志中的“文本”并非盲目拥趸在现代技术之下对微信空间的语音、文字等元素进行机械地空间转移和机械呈现,而是以自身的叙事方式和逻辑,呈现微生活的鲜活意义。


在叙事层面上,文本在一定意义上隐喻着微生活世界所打下的文化烙印。对微生活的反思性理解及文本建构,不仅在于呈现微生活的表征,更体现为表达和揭示微生活独特的叙事本真。在外推价值上,“微信日常”是“日常生活”的转场与再现,而非纯粹的“案头作业”,只有消弭田野与文本之间的“沟堑”,才能在“希望的田野”上找出阡陌纵横间的共同理路——微信日常“共通的意义空间”,进而书写“诗意的文本”。只有深入微生活的田野,不断反思日常生活,在微生活参与和对话中不断增进理解,才能建构“诗意的栖居地”。“微信日常”是日常生活的鲜活再现,这显然表征着一个具有日常生活体验的线上情感共同体,而非孤立的、断裂的碎片化连接。


三、“共通的意义”:微信民族志的田野反思


微信民族志在理论向度上有助于拓展对微生活的理解,但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微信民族志在实践操作中仍需要突破空间限制并勾连出微生活世界与“影子剧场”之间的关联。


(一)“人即媒介”的主体定位

微信民族志的书写应当建立在有效参与和对话基础上,通过对微生活的参与、体验和感悟,进而理解和解释微生活的代表性意义。微信民族志与其说是研究者对“微信日常”进行嵌入式观察,不如说是研究者本身就是研究环境的构成要素。在主体间性的认知域中,最为理想的状态是将研究者视为研究中主客体相统一的存在,由此建构微生活叙事的独特价值。主体间性这一论域的内核在于将研究者自身作为“中介”融入情景阐释中。这意味着微信日常中的研究者作为现实建构与意义阐释的勾连媒介,其行动逻辑在于实现主体身份的动态转换,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停滞状态。在“微信田野”工作中,由于共在空间的变化,研究者需要把握特殊的情景空间,把握“在场”与“退场”的时机,根据研究需要适时转变身份。研究者在“微信日常”中的这种微妙的角色转换是带有建设性的,其所构筑的析解思维可视为文本转译的基本方法。


与传统的田野工作一样,研究者只有确保融入所研究的“微信田野”,才能真正理解“微信日常”所体现出的特定情景和文化。主体间性意味着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不是原子式的孤立状态,而是超越个体意义的存有方式。微生活的价值在于对其本身的深度描摹,通过“类”的关联勾勒出微生活的总体属性。在网络社会中,个人、群体和组织之间所有的抽象关系和具体联系都发生了改变。微信民族志所深描的微生活场域及其个体属性,其背后蕴含着更为广泛的群体意义和更为抽象的群体动力机制。正是因为我们把分析以及这些分析的理论含义扩展到更大的情景中,才使它们受到普遍的注意,从而证明了我们对它们的建构。


微信民族志在保留微生活原生性的同时,试图在文化意义上将其展开,编织出群体共有的意义属性。从主体论域看,相较于传统田野资料的获取与整理,微信民族志中文本的阐释更加强调研究对象与同质群体之间的质性关联。若研究者忽视这种类推思维,而将研究对象及其所代表的群体异化而观,则易于陷入主体异化的泥淖。循此逻辑,其研究则难以确保文本阐释的合法性与意义建构的合理性。在微信民族志研究中,为全面了解研究对象,研究者需要长期浸润于所关注的“微信田野”,以获得微生活的沉浸式体验。微生活叙事定向于中层视野,以研究者作为观测与阐释的中介性因素,寻求研究主体与客体的彼此关联和融合。


(二)“媒介镜像”的科学审视

微生活的客观真实与微信所映射的真实之间的散列,可谓是影响和形塑媒介镜像的基本样态。任何单一视角的局部揣测都不足以描摹个体微生活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在微信民族志研究中,研究对象所处环境已然超越了具象的物理空间限制,被打上了“赛博文化”(cyberculture)的印记。鉴于微生活社会交往互动方式的新变化,研究者有必要调适对生命独特体验观测的媒介入射角。当个体处于他人面前时,常常会在他的行为中注入各种各样的符号,这些符号戏剧性地突出并生动地勾画了若干原本含混不清的事实。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媒介镜像下的在线生活是某种价值无涉,相反,恰是媒介工具的介入及其中介化(mediation)功能的发挥使得研究成为可能。为了避免媒介镜像与微生活之间的脱钩,研究者需要调整和优化研究路径,对研究对象及其行为进行相互对比和交叉印证。进言之,研究者需要从环境属性上全面认识研究对象及其行为。质性研究者为了寻求理解和意义建构不会把搜集到的资料转化成数字的符号,而是尽可能不加任何价值预设地记录和呈现事实原本的形态,以提升资料的丰富程度。


质言之,研究者对微生活的全面理解和阐释,既离不开媒介镜像的审视,亦需要研究者的真实体验和创造性建构。质性研究企图以完整的方式并运用“深描”来传达受访者错综复杂的世界,而非仅靠特定的类型及变数。微信民族志的研究旨趣在于通过对研究对象微信化生存行为的关注,进一步描述和建构微生活的群体意义。尽管在微信这一媒介滤镜之下,媒介建构的“真实”难免存疑,但不可否认的是只有在不断的阐释和建构中,研究者才能把握研究对象真实的思想状态、生存境遇和行动逻辑。值得关注的是,研究对象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及表达无疑更具多样性和复杂性,为降低研究的不确定性,研究结果仍有待于通过三角测量、样本更新、理论饱和度检验、多元交叉验证、回访、反例分析等方法进行综合验证和检视。


(三)“伦理视域”的价值重塑

为获得对微生活的解释性理解,研究者需要深入田野,经由与研究对象的互动而获得质性视野。“视域”(horizont)在狭义上与“地平线”(horizon)相关,意指视力所及范围。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认为,“视域”这一术语被赋予了现象学的主导性意义,而在哲学家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看来,“‘具有视域’,就意味着,不局限于近在眼前的东西,而能超出这种东西向外去观看”。无疑,研究者在涉入微生活之前就天然带着一定的“初始视域”,这构成研究者理解的基础。在叙事层面,微信民族志研究所涉及的一个重要议题即如何突破碎片化的视域去追寻微生活的整体性价值。在微生活场景中,微信社交圈——不同于真实生活空间,是主体生存和展演的“舞台”,借此微生活主体可以开展更为丰富的互动和交流,呈现独特的网络文化景观。传播和传播研究中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既是实际的行动,也关乎伦理。无论研究者是作为研究主体还是研究工具,只要存在“价值干预”,就有必要关注叙事原则背后的道德因素。“伦理学考虑的是人类行为的道德。在涉及社会研究时,它是指研究者这一方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道德上的考虑、选择和责任。” 在“微信日常”的参与、融入与表达中,研究者依然要注意经典民族志研究的伦理问题,自觉遵守隐私保护、知情同意等基本原则。


从视域导向看,微生活得以诠释的基本途径在于研究者科学浮游于“自我身份”与“他者视野”之间,既在日常实践中形塑微生活感知的“初始视域”,又扎根于微生活的原生性田野,在与研究对象的深度接触中,不断检验和调适,从而找准“视域融合”的价值基点。无论研究者以何种方式——潜水式观察或公开式调查,介入其所关注微生活领域,都可能面临一定的道德质疑和信任考验。在“视域融合”中,研究者身份暴露与否应根据微信社区开放程度、亲疏关系、议题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操作性层面,研究者在将注意力集中于鲜活日常时,需要对获取的素材进行规范化的学术处理,尤需注意对搜集到的敏感材料进行脱敏处理,以避免隐私泄露。研究者应审慎对待获取的各类素材,并进行正确的转译,寻找“微信日常”与日常生活的“共在”意义。此外,研究者还需要关注新媒体环境下“微信日常”情境的特殊性,通过把握微信和自媒体本身的存在方式、运作逻辑及其对于特定人物或群体生活和观念上的诸多影响去审视和找寻“微信日常”的价值共识。研究者需要深刻把握“微信日常”的生活意义及其背后的现实隐喻,尤需关注微信化生存背后所蕴含的媒介逻辑及其与社会结构、文化要素之间的互嵌关联,重塑基于微信和自媒体技术的新的生活方式的书写范式,挖掘微生活所蕴含的社会想象和文化意义。


来源:原文载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转自: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公众号。为阅读方便,注释从略,请以正式出版刊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