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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千年文脉 贺东亚文都 第二届 “ 东瓯杯 ” 瓯窑青瓷创作大赛征稿通知

发布人:温州非遗   信息来源:人文学院   时间:2022-10-12 10:07:01

主办单位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浙江省陶瓷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温州工艺美术学院


执行承办单位

温州市各(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温州市瓯窑学会


协办单位

温州博物馆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

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学术支持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

丽水学院中国青瓷学院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瓯窑学院

编者按:为进一步推动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利用,持续激发传统制作技艺从业者的创新活力,加强创意设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瓯窑青瓷制作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提升“瓯窑”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与浙江省陶瓷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第二届“东瓯杯”瓯窑青瓷创作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征集和评选时间

1. 征集时间:2022年10月10日 - 11月9日

(征集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 初评时间:2022年11月中旬

3. 复评时间:2022年11月下旬

参评对象

1. 瓯窑青瓷行业及其他青瓷窑系行业工作者;

2. 独立陶瓷艺术家、陶瓷工作室主理人;

3. 国内各中高等院校在校师生。

注:已获评省级、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等职称头衔及以上人员不予参评。

参赛作品类别及要求

以“瓯窑青瓷”为作品创作的载体和媒介,突破传统的表现形式,呈现多元的瓯窑青瓷艺术形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文化性、创新性、实用性,展现在瓯窑青瓷成型、装饰、烧成的无限拓展延伸,演绎融古出新的瓯窑青瓷艺术语言。

1. 参评人应对赛事相关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参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比赛评选的依据;

2. 参评作品应符合时代主旋律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不涉及国家机密,符合青瓷产业及陶瓷发展行业导向;

3. 作品须为参赛者近两年内原创作品,且具有个人或合作的作品完整知识产权。且参评作品未参加过任何展览或赛事,并且尚未在任何出版物或媒体上公开发表;

4. 参赛作品须保证作品中至少60%为瓯窑青瓷元素,鼓励跨界融合(金属、木材、玻璃、纤维等)参赛;

5. 参评作品在征稿阶段、复评寄件、现场仪式等重要进程中须遵照组委会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

6. 若在参评过程中发现该作品知识产权不明晰而被申诉的将取消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该作品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填报的信息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参展和获奖资格。



征集阶段

(2022年10月10日- 11月9日)

1. 征稿截至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 填写《作品登记表》并附高清作品图JPG格式正侧面两张,电子版(文件夹标注名:东瓯杯+作品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2062429778@qq.com

3. 参评作者无须缴纳征稿报名费用,每位参赛者可提交1-3件(组)参赛作品,每件(组)作品参评作者合作不超两位;

4. 参评作品图片画面不以任何形式出现作者及相关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初评阶段

(2022年11月中旬)

1.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参赛作品资料投票选出进入复评作品;

2. 初评资料以作者电子版作品图为准;

3. 初评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并以邮件形式通知作者。

复评阶段

(2022年11月下旬)

1.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实物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评寄件邮寄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2. 评审委员会对复评作品进行投票选出获奖及入选作品;

3. 请将《作品登记表》放置在包装箱内(复评作品包装箱建议木质),另外还需附上作者亲笔签名参评承诺书,参评承诺书在复评阶段会下发至各位参评作者;

4. 复评作品包装箱外部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图片等信息;

5. 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运输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6.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电子版相关作品资料不退;

7. 复评结果将届时在官方网站公示并以短信形式通知作者。

注:复评原作须与初评作品图相同,严禁使用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且取消其参评资格。



入选及获奖作品版权及作品归属

1. 入选作品原著版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承办方拥有对作品的收藏、展示、教学、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开发应用及优先纳用作品知识产权的权利;

2. 入选作品颁发组委会盖章的入选证书,其中获奖作品颁发主办方盖章的获奖证书;

3. 获得金、银、铜奖作品由作者无偿赠与主办方,由主办方作为瓯窑优秀作品予以长期陈列。获奖者应保证获奖作品的完好性,如有任何瑕疵,应及时更换;作品如发现抄袭将取消入选资格。

注:凡送作品参评及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章程方案的各项规定。

奖项设置

金奖:2 件 

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 10000 元 (税前) 奖励

银奖:5 件 

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 元 (税前) 奖励

铜奖:8 件

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 3000 元 (税前) 奖励

优秀奖若干件,颁发荣誉证书

赛事联系人(工作日)

黄老师  178-5890-3131 (微信同号)

周老师  159-8882-0274 (微信同号)

来源: 瓯窑风度